Thursday, December 29, 2005

轉載﹕手錶定理

李怡在經濟日報的專欄文章(2005-12-19),很有啟發性:

手錶定理
一個人只有一隻手錶時,可以知道現在是幾點鐘,而當他同時擁有兩隻手錶時,卻無法確實。兩隻錶不能告訴一個人更準確的時間,反而會令看錶的人失去對準確時間的信心。你要做的就是選擇其中較信賴的一隻錶,努力校準它,並以此作為你的標準,聽從它的指引行事。這是人生哲學中的所謂「手錶定理」。
西方有一句諺語,講的是同樣道理﹕你不能同時追兩隻兔子,這樣就一隻都抓不到。中國也有一句諺語﹕兩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尼采說,「兄弟,如果你是幸運的,你只需要有一種道德而不要貪多,這樣你過橋更容易些。」
如果每個人都「選擇你所愛,愛你所選擇」,這樣無論成敗得失都可以心安理得。
道理人人都懂,做起來卻不容易。許多人都被「兩隻錶」弄得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該鍾情哪一個。選擇了一種職業,又轉行做另一種,轉來轉去,幾十年下來,再聰明、再有才能的人也是會一事無成。相反,笨笨的人選了一個行業就一條心做下去,用心經營,盡管資質平庸,經過幾十年的磨練,也會有自己獨到的心得,也會有一番成就。
選擇了自己所愛的人,但又愛上另一個人,想兩個人都愛,結果往往兩個都失去,到老時連一個身邊的老伴也沒有,孤獨地度過晚年。
對待同一個人,不管是伴侶、子女,還是所僱用的職工,不能採用不同的、一時這樣一時那樣的標準,不能同時設置兩個不同的目標。一家公司不能由兩個同等權力的人來管理、指揮,否則會使員工無所適從。
手錶定理的更深含義是每個人不能同時選擇兩種不同甚或相反的價值觀,否則你的行為與精神會陷於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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